問:什么情況下需要使用AED?
答:當我們發現身邊有人出現無接觸倒地,已經失去意識和自主呼吸的時候,應立即進行心肺復蘇,并對其使用AED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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問:心肺復蘇和AED有什么區別?
答:當患者發生心臟驟停時,80%-90%的情況是心臟沒有完全停搏,而是在混亂的“抖動”,就是所謂的室顫。心肺復蘇可以保證患者的大腦、心臟等重要臟器的供血,但無法終止室顫,這時就需要AED除顫。因此,“心肺復蘇+AED”缺一不可。
問:不是專業醫護人員,可以使用AED嗎?
答:當然可以!AED就是為非專業醫護人員設計的除顫神器,AED的使用方法可以概括為簡單的九個字“開電源,聽他說,跟著做”。
問:如果我用了AED但是沒有把人救回來,會不會承擔法律責任?
答:《民法典》第一編第八章第一百八十四條規定:“因自愿實施緊急救助行為造成受助人損害的,救助人不承擔民事責任。”只要沒有重大過失造成嚴重后果,不需要承擔法律責任。
問:誤操作會不會對患者造成二次傷害?
答:其實,即使施救者誤按了電擊按鈕,如果患者不具備可進行電擊除顫的條件,自動除顫儀也不會對患者實施電擊操作。
溫馨提示:
AED瞬間可以達到300焦耳的能量,在給病人施救過程中,請在按下通電按鈕后立刻遠離患者,并告誡身邊任何人不得接觸靠近患者。患者在水中不能使用AED,患者胸部如有汗水需要快速擦干胸部,因為水會降低AED功效。